一、评定范围
1.具有中国国籍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有资格申报。休学、退学、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并且不计入参评人数。
2.参加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研究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思想品德优良;
(2)学习勤奋,所修课程成绩合格;
(3)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6)档案已经调入学校;
(7)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和注册,诚实守信,履行缴费义务。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1)受到国家或学校行政处分的研究生;
(2)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
二、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一年级研究生分专业按照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总分排名先后顺序评定学业奖学金,具体等次分类及名额数量以学校当年规定为依据。推免生按第一等级奖学金标准发放,调剂学生入学当年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
三、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
(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等次及名额严格依照学校研究生处规定办法实施。
(二)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根据研究生课程学习、创新能力、社会活动等情况综合评分确定。课程学习、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所占权重如下表所示(如学校另有规定,以学校规定权重为依据):
(三)奖学金各部分评定总分= 课程学习*比例 + 创新能力*比例 + 社会活动能力*比例
1.课程学习考核分为学位课课程和选修课课程两部分。
2.创新能力考核主要体现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考核,包括发表科研论文、出版著作、主持或参与导师项目、科研获奖及专利和课外科技活动等。
3.社会活动情况是指研究生必须参加新生教育活动、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包括研究生学术论坛、运动会、文艺晚会、其他校园文化和社会活动)等,研究生各组织干部和其他为学院事务做出明显贡献的学生,应在社会活动加分上给予体现。
(四)具体细则:
1、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分=学位课平均分*所占权重+选修课平均分*所占权重
2、创新能力
a.科研立项:
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主持人)
b.参与导师项目:
国家级项目(主要成员(前三),项目申请书中有签名)20分;省级项目(主要成员(前三),项目申请书中有签名)10分。(注:学生为主要成员,项目主持人须为导师,按贡献度比例得分)。
参与纵向项目(国家级10分/项;重大省级8分/项,普通省级5分/项);参与横向项目5分/项;参与其他导师项目1个项目封顶。(注:纵向项目2项封顶,横向项目3项封顶,纵向项目(国家级为近4年、省级为近3年,所有项目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需注明项目开始时间,项目目前状态,已结项项目需提供结项证明。所有学生参与项目均需提交导师签字确认的学生项目工作总结,项目已结题则不计分)。
c.发表论文:
SCI检索论文100-60分/篇(A档100分/篇;B档80分/篇;C档60分/篇),CSSCI检索论文80分/篇;EI期刊检索论文60分/篇;EI会议与ISTP、CPCI论文(有全文检索报告,在指定目录里)30分/篇,不在目录里10分/篇;国外一般期刊论文30分/篇(正刊)。(注:CSSCI/SCI/EI/ISTP/CPCI论文无全文检索报告在指定目录里视同国外一般期刊论文,不在目录里10分/篇)。
北大核心期刊论文60分/篇;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以第一作者署名提交论文,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计20、15、10、6分,收录论文集(见刊)同三等奖计算。宣读论文同三等奖计算(宣读论文只限学生本人,宣读论文需提供邀请函、会议议程、宣读时照片,如为线上,需提供网上参加会议网上截屏等作为证明,获奖需提供证书);学报20分/篇;发表服饰导刊在学报基础上+10分/篇(加分1篇封顶,服饰导刊2篇封顶);核心作品及学报作品5分/项(只认定成衣作品,效果图不予认定);省级普通期刊(俄罗斯论文)10分/篇,省级普通期刊作品3分/项。(注:作品2项封顶;普通期刊(含俄罗斯论文)2篇封顶)。
编著教材/学术专著40分/部;协助编著教材/学术专著20分/部。(注:教材/学术专著需出版或提供出版社样稿,自己编著名字需在作者里,协助者名字需在后记中,仅出具导师证明不予认定)。(注:上述论文发表的期刊来源均以我校科技处认定的期刊名录和学院附录为准。发表论文需见刊,论文用稿通知无效。学生为第一作者,论文分值全额计算;学生为第二作者,必须是导师第一作者,论文分值全额计算;第三作者及以后的不计分。同一篇论文/作品在学术期刊、论文集、学术会议使用,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值计入)。
d.专利:
发明专利70分/项;实用新型20分/项;外观专利5分/项(外观专利3项封顶)(注:学生排名第一按100%计算工作量;导师排名第一的前提下,学生排名第二按100%计算。其他情况不计分。所有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否则不计分。商标等用于个人商业用途不计分)。
e.科研竞赛获奖:
“新人奖”80分/项(获奖)、40分/项(入围);参加“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竞赛”和“互联网+”科技竞赛获奖等专业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0、70、6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0、40、30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0、20、10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分、8分、5分。作为成员获奖的,由导师出具成员贡献度排名,成员最后分值为对应档次分值X成员占比。
参加省级研究生论坛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计20、15、10、5分
在学校知行论坛学术活动中,校级获奖计分法同省级研究生论坛;获得院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计10、8、5、3分。在衣·问论坛或者导学思政论坛做分享嘉宾,同优秀奖)学生同一年度参赛,在院级和校级都获奖的,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值计入。以威尼斯欢乐娱人v3676名义参加兄弟院校学术活动交流并获奖的,其奖励定级与学校的校级学术活动级别对应。
d.其他常规竞赛:
国家级(一等50分/项、二等40分/项、三等30分/项、三等奖以下20分/项);省部级(一等30分/项、二等20分/项、三等15分/项、三等奖以下8分/项);市校级(一等15分/项、二等10分/项、三等8分/项、三等奖以下5分/项)(注:国际级比赛分值参照挑战杯国赛各等级;部分院级比赛分值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省部级以下级别其他常规竞赛3项封顶。如果合作,作为成员获奖的,由导师出具成员贡献度排名,成员最后分值为对应档次分值X成员占比或者仅认定前两名,排名第一70%,排名第二30%,合作计分方法二选一;所有获奖需见证书。赛事来源均以学校教务处、科技处、团委、学院认定为准,其他未列入及特殊情况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3、社会活动:
a.校园文体活动:
参与学校、院研究生会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包括参加学术论坛发言)4分/项(不超过8项),校级获奖10分/项、省级获奖20分/项。(前五名,有证书者,不超过20分,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值计入)。(参加非行业类知识竞答等活动,不予认定)
b.学院实践工作:
协助学院完成各类相关实践性工作等4分/项(需提供学院认定证明,不超过8项)。协助导师完成非学校、学院层面的工作不予认定。
c.社会实践:
乡村振兴、扶贫、社会帮扶、防疫抗疫等获得立项或表彰的社会实践项目,国家级50分/项、省部级30分/项、市校级20分/项(需出示立项或表彰单位证明);参与社会志愿者工作需组织机构出具志愿者证明,出具单位为省级及以上机构30分/项、市级20分/项、校级和区县级10分/项、社区5分/项(同一项目和志愿活动,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值计入,特殊情况由学院评定小组认定,)注:企业实习、兼职不予认定。
d.班委、支委、研究生会干部、干事、学院联系人等根据贡献度按不超过32分/项计分(兼任岗位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计入,三助、兼职辅导员不予计分)。
4、扣分项:无故不参加年级常规活动(如:一、二年级班会等)一学期达3次以上者扣3分;不配合学校、学院工作,情况特别严重者扣5分(具体由辅导员、教学秘书提供依据认定)。
四、国家奖学金评选
国家奖学金评选参考以上评分细则的情况下,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学生学位课平均分80分(含)以上。
2.参评学生应至少有1篇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学生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或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A类赛事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具体赛事参照“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目录”,团体参赛需为主要成员,即证书排序为前三)或者有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3.符合基本条件的参评学生需参加由威尼斯欢乐娱人v3676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组织的公开答辩。
特别说明:
1.所有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成果(包括参与导师项目),只允许在研究生学习期间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以上所提到的参与评价的学术成果、科研获奖以及学术活动,其署名单位均应为威尼斯欢乐娱人v3676或威尼斯欢乐娱人v3676。对获奖级别的确定,以所盖印章并根据政府或学校有关规定鉴别。
2.其它有争议、特殊的及未列入事项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3.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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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