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欢乐娱人v3676分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管好、用好用活学院的工会经费,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按照威尼斯欢乐娱人v3676工会对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分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分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根据学校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学院院长、书记共同签字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教职工权益、开展教职工教育和教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的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学校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节约开支,依靠教职工用好工会经费,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定期公布工会帐目,接受教职工监督和经费委员会审查及学校工会考核。
7、坚持“为教职工服务”的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三章 分工会经费收入来源
分工会经费主要由校工会划拨,按照每人600元/年的标准下拨至学院。学院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分工会适当的补贴。
第四章 分工会经费支出的范围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困难补助费、员工福利费、竞赛活动费、员工表彰费、福利设施费、文体活动费、教育参观费和管理经费。
1、员工福利费:核算员工的生日补贴费、退休员工的纪念品费、重要节日向员工发放的慰问品,突发事件如直系亲属亡故、对生病员工的探视费、行政和工会领导的家访费、对学院老领导的拜访费等。
“教职工福利费”中开支的共性费用暂定如下标准:
1)员工疾病探望费:300元/人,
2)看望员工生育子女:200元/人,
3)员工结婚:400元/人,
4)员工直系亲属亡故:500元/人,
5)员工退调纪念品费:200元/人,
6)员工生日慰问:100元/人,
7)重大节日慰问员工费:100-200元/人/每节日。
2、困难补助费(0.5万元):本院教职工中的“特困”家庭的员工和因病致贫、大病困难、治疗期间的工伤或其它原因造成暂时困难的教职工的补助费。
3、竞赛活动费(1.0万元):分工会组织的和配合行政工作组织的劳动竞赛、知识竞赛、技能评比和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各种专项专题教育活动所需的开支及奖品。
4、员工表彰费(0.5万元):对优秀教职工、岗位能手、教学标兵和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表彰费用。
5、文体活动费(1.0万元):组织文体活动所需费用和购置文体活动器材费等。
6、管理经费(0.5万元):分工会管理所需的账簿、表册、办公文具、差旅等办公费用以及兼职管理人员的电话、乘车、误餐补贴等费用。
第五章 分工会财务会计管理
1、分工会经费原则上由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代管,要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精神,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真实记录、客观反映分工会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类经济活动,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2、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上级工会财务制度的规定,遵守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3、依靠教职工用好经费,提高效益,接受学院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从下文之日起执行。